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
特别提示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于2011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,会议应参加董事6人,实际参加董事6人,符合《公司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:
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,提高资金收益率,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1年7月1日--2012年6月30日进行总额不超过2.5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无风险的固定收益投资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回购、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项目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
2011年7月11日